梅河口市 关于尽快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吉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社保函〔2021〕36号)要求,需将社保数据迁入国家统一信息平台。目前我市存在部分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始终未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保人员信息不准确等情况,无法迁入国家统一信息平台,为维护您的社会保险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类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携带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市政务大厅二楼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并尽快补齐断档期间养老保险费。若不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将影响断档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

 

二、请解除劳动关系以来未办理过社保相关业务的参保人员及时到市政务大厅二楼社保局经办窗口核对参保信息。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不准确将无法迁入国家统一的信息平台,直接影响续保缴费和退休办理等相关业务。

 

三、请吉林省内有多个参保账户未合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存在重复缴费部分还需要携带本人工商银行卡以及相关缴费凭证等资料),尽快到市政务大厅二楼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合并业务。

 

四、请办理缓缴的人员尽快将欠费补齐。因迁入国家统一的信息平台后,可能会影响缓缴期的养老保险费补缴。

 

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请尽快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合并省内多个参保账户、核对修改参保信息。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咨询电话0435-4869315、0435-4303910

 

梅河口市社保局

2021年9月28日


来源: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