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重要提示:2021年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啦(附咨询电话)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规定,我市今年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申领政策。


凡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


参保缴费满6个月(含)以上的发放标准为: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每人每月950元,其他各县每人每月850元;


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标准为: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每人每月470元,其他各县每人每月420元。


失业补助金申领的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申领办法:申领人通过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就业服务”,在补贴专区中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即可申领。


特别提示:


一、已享受失业补助金6个月的失业人员,不能再申领。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月份,不能享受失业补助金。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咨询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市本级咨询电话:8296416、8223927

三元区咨询电话:8223103(北部)、8306059(南部)

沙县区咨询电话:8863070

永安市咨询电话:3616373

明溪县咨询电话:2861972

清流县咨询电话:8793521

宁化县咨询电话:6836800

建宁县咨询电话:7971316

泰宁县咨询电话:7832368

将乐县咨询电话:8770581

尤溪县咨询电话:6300519

大田县咨询电话:7232640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三明市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版)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