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本级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公告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避免人群聚集,方便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参保人缴纳2021年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见下表:



二、经办流程


(一)正常缴费业务(缴纳全年),参保人可按照2021年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来社保大厅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财政代缴等),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先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包括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等。


(二)线下缴费方式


到税务经办机构缴费,地址赤峰市党群服务中心人社医保分中心二厅(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8号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三)参保人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和税务实体大厅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查询和开具缴费凭证。


四、缴费时间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时间从本月27日开始,至今年11月底截止。


五、补缴


已参保人员,去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可于今年缴费期内按今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发布: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