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期间暂停医保经办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1年9月25日0时至2021年9月30日0时,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期间,暂停全市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医保经办服务时间

 

医保经办机构系统停止经办服务时间:2021年9月25日0时。

 

定点医药机构系统停止经办服务时间:2021年9月25日0时。

 

全市医保系统恢复经办服务时间:2021年9月30日0时。

 

二、停止医保经办服务期间相关业务办理须知

 

(一)关于参保登记、缴费及转移接续

 

1、2021年9月25日0时起,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相关业务,包括参保单位基数申报、医疗保险费核定申报、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增减员、查询、个人账户划拨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补缴及税务部门医疗保险费征缴等经办业务,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税务部门2021年9月18日起停止征缴同时停止回盘。

 

2、2021年9月25日0时起,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涉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正常收取相关凭证并进行整理造册,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集中进行业务办理。

 

(二)关于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1、2021年9月25日0时起,暂停个人账户、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门诊统筹、门诊“两病”、 门诊特殊用药、门诊血液透析等医药费刷卡结算业务,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使用。

 

参保人员可在医保系统切换时间前,根据病情按照相关规定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具适当的用药量,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对于门诊血液透析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可在暂停经办服务时间前,一次性收取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待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正常刷卡结算业务。

 

2、2021年9月25日0时起,暂停住院费用系统结算业务。2021年9月25日前,定点医疗机构须对所有在院参保人员办理系统出院结算。涉及系统切换停机期间住院的参保人员,以自费方式住院治疗,2021年9月30日前出院的,持相关报销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2021年10月1日后出院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在新系统中进行补录刷卡结算。

 

3、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指引好参保人员办理刷卡就医购药相关业务,在此期间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医疗服务。

 

(三)关于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业务的,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受理。其中:如涉及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并需紧急入院的,新系统上线运行后仍未出院的参保人员根据参保人提供的备案要件可在出院前补办异地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在就医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结算;涉及已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但在停机期间出院未直接联网结算的,产生的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医保报销;涉及其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按照参保地有关医保政策执行。

 

(四)关于网办业务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网办、查询、办理电子医保凭证等业务,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

 

(五)关于办理时限顺延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开展线下收取资料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采取集中补录等形式予以办结,涉及医保业务办理时限顺延。

 

三、有关其他事项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请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办理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指引做好就医购药安排。在新旧医保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向鸡西市医疗保障部门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咨询(见附件)。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1. 鸡西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咨询电话.png

来源: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