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应用微信扫码办理特殊门诊事项的通知

莆医保综〔2021〕170号


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分局,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畅通群众网上办事渠道,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疫情防控风险增加,助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部署,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门诊特殊病种(以下简称“特门”)办理需求,我局将于9月28日推出“不见面”审批“特门码上办”快速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掌握办理方法。“特门码上办”是依托政务审批系统针对群众门诊特殊病种认定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门诊特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门诊特殊病种办理事项而推出的业务办理渠道。办事群众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线上申请办理特门相关事项,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登入政务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实现全程网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办事需求。

 

二、做好宣传推广。请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各驻院医保服务站张贴“特门码上办”二维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负责印制应用宣传册,同时摆放在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推广使用,以疏解疫情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群众集中办事造成的人员集中;各县(区)医保分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张贴“特门码上办”二维码,对需办理特门事项的群众引导网上办理。

 

三、做好信息管理。“特门码上办”依托政务审批系统开展审批服务,请市医保中心根据经办服务要求及时对接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特门码上办”经办人员账号开通,并加强日常使用管理。

 

四、做好经办服务。市城乡居民服务中心要统筹安排好各级窗口经办人员和驻院医保服务站经办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登陆审批平台,实时查看特门网办提交情况,符合办理条件的,按照办理事项、时限要求,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告知申请人原因,提高网上办事效率,提升办事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在推广使用过程中要加强配合,推广使用“特门码上办”,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特门办事频率高更要合理引导。推广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馈,协调解决。

 

附件:“特门码上办”二维码及操作步骤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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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特门码上办”二维码及操作步骤

 

1.“特门码上办”

 

2.操作步骤:

 

第一步:微信扫码;

第二步:实名认证;

第三步:根据个人申请事项填报申请表。

 

友情提示:请将二维码拍照留存,可在首页“历史记录”查询办理进度,同时方便下次办理其他事项。


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