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关于调整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函〔2021〕13号)文件规定,对济南市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一、继续执行2021年度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政策。具体规定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21〕14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3号)执行。

 

二、停止执行2020年度、2021年度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停止执行2020年度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政策。自9月8日零时起,停止受理上述业务申请,此前业务系统已受理的申请按规定办结。

 

特此公告!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