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关于城镇职工医保基数调整及网报业务开通办理的公告


我市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试运行以来,各项医保经办正在有序开展,为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办理业务,现就有关经办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7日起,职工医保征缴网报业务上线试运行,网报端已开通职工新参保、续保、停保、退保及参保单位缴费核定征集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在“保定市医疗保险一科网报”QQ群和“保定市医疗保险二科网报”微信群发布。

 

在职转退休业务需发送相关材料至中心端业务接收邮箱办理。单位新参保、异地转移接续、一次性支取及补收业务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窗口办理。

 

二、自2021年9月17日起,职工医保基数调整业务上线试运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报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基数调整,具体操作流程在“保定市医疗保险一科网报”QQ群和“保定市医疗保险二科网报”微信群发布。

 

三、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开展相关业务办理。

 

因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切换仍处于试运行阶段,部分业务在不同程度上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密切配合省局系统开发团队,继续完善系统功能,有关详细信息我们将通过“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