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 关于进一步简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通告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落实全省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流程,方便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琼医保规〔2019〕1号)及《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流程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自行选择线下或线上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即可凭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如异地结算系统支持,也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在异地就医结算。
(一)线下备案。如选择线下办理备案手续,请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提交资料办理(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二)线上备案。如选择线上办理备案手续,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提交资料办理:
1.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ggfw.hainan.gov.cn ),注册完成后,选择“医疗保险”栏目,进入相应界面,在页面左侧业务选项列表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相关菜单,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操作;
2.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完成“异地就医”操作;
3.在微信内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实人认证后完成“快速备案”操作。
二、备案所需证件资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备案所需证件资料。
1.参保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仅用于线下备案,可在服务大厅领表填写);
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线下备案,在服务大厅领表填写;线上备案由系统直接生成);
4.《单位外派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
(二)我市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异地就医备案所需资料。
1.城镇从业人员参保人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
2.城乡居民参保人须提供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
(三)特殊情况备案资料。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肝肾器官移植、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淋巴瘤骨髓移植等任一病种的参保患者需转诊省外异地治疗的,其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
1.参保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确诊疾病的检查报告;
3.《三亚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
附件:三亚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xlsx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6日
(咨询电话:88691661、8868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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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