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 关于确定2021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的公布数据,2021年度巴中市失业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10元(2020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184元),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