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关于驻市政务中心社会保险业务倡导实施“不见面办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年第7号通告有关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提高经办服务效能,自即日起,凡需要到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企业年金备案、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提倡通过“不见面办理”方式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网上办理

 

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网站(http://zwfw.fujian.gov.cn/)等网办方式咨询、办理社保业务。

 

二、掌上办理

 

通过“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i厦门”微信公众号、“i厦门”APP、“闽政通”APP等掌上方式咨询、办理社保业务。

 

三、邮寄办理

 

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业务,邮寄前请先电话咨询各业务邮寄收件人,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的时间,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时与办事人(单位)保持联系,并反馈受理经办情况。若遇特殊情况,请致电市社保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引导。

 

四、若您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登记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保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三)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四)若存在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中心相关区域;

 

(五)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逗留时间。

 

以上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附件:

1.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邮寄办理电话及相关信息

2.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事项清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邮寄办理电话及相关信息

·附件2: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事项清单


附件下载:

  1. 附件1: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邮寄办理电话及相关信息.xls
  2. 附件2: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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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厦门市 关于驻市政务中心社会保险业务倡导实施“不见面办理”的通告 [2022-03-21]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