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告知书


广大城乡居民:


2021年9月起,喀什地区全面启动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最大化保 障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现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将有关参保缴费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喀什地区户籍或者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喀什地区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 职业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都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


二、缴费标准及补贴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0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用医疗救助资金对 困难人员给予缴费补贴:


1、对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给予360元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


2、对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240元补贴,个人 只需缴纳120元;


3、对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人员给予200元补贴,个人只需缴纳160元。


三、 缴费期限


参保人缴费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1、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360元,在2022年度就医时无等待期;


2、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仍为360元,缴费之日起须等 待1个月后,方可正常就医结算;


3、在2022年6月30日以后参保缴费的,均不享受各项财政补助,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 财政补助标准之和进行缴纳,并且在缴费之日起须等待1个月后,方可正常就医结算。


四、如何缴费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到所在村 委会(社区)通过银行POS机进行缴费,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五、特别注意事项


(一)非喀什地区户籍的常住人口,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 新生儿、户口新迁入等未在喀什地区参保过的城乡居民,须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 簿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缴费。


(三) 因各种原因不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须到县市医疗保障局变更参保险种后,方可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广大城乡居民在2021年底前完成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来源: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