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年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18元,比上年增长6.0%


2022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18元,比上年增长6.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87元,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817元,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15,比上年缩小0.05。

 

全年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042元,比上年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7%。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467元,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692元,增长5.2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2%。

 

图10 2018-202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实际增长速度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74.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4.73万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为178.91万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863.4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61.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4.64万人。

 

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2万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6.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6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50.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1万人;城乡特困人员6.70万人。

 

年末各类养老床位数27.9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13.9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8.9张。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1824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4.16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4.19亿元。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发布: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