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社保:关于退役军人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温馨提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落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16号)要求,定西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发催缴函等方式集中清理,目前安置到定西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大部分退役军人的军地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已完成接续,但仍有少部分退役军人未接续。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现通知未接续军地养老保险人员于2023年4月30日前,速到定西市社保中心转移接续窗口办理以下两项业务(可委托家属办理),以便圆满完成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地方社保的工作,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转移对象:

 

2015年至2020年,安置到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已经办理离队手续,但军地养老和职业年金仍未接续的退役军人。办理事项:

 

1、将部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原件交于市社保中心转移接续窗口。

 

2、将个人携带的军地养老保险资金和职业年金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存至社保机构,对拒不缴存转移基金的,依法依规进行收缴,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社保中心收缴转移资金账户:

(注意:打转移资金请一定备注转移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1、办理地址:定西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

2、联系电话:0932-8866251,8866175


发布: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