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第一批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公告
按照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安医保发〔2023〕18号)规定,在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保障的基础上,拓宽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渠道,有序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
现将我市首批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的符合条件的特殊药品定点药店名单公告如下:
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23年3月10日
来源: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处
发布: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