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金申领时间暂不受60日限制的通知


各单位、失业人员: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5号)第三条“失业人员应于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本期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人员因不可抗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自失业之日起两年内再次申领并说明理由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补办,失业保险待遇按申领时同期标准执行。”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暂不受60日限制。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0年1月30日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