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含电子文档),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相关表格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魏鑫 尹明
联系电话:74844013
电子邮箱:TLSRSJ72689500@126.com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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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