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 关于对享待人员超期未认证停发待遇的通知
尊敬的享待人员:
根据相关要求,领取待遇人员超过十二个月未认证应暂停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我局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认证完成后,及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认证方式:一是“吉林掌上社保”APP;二是“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
温馨提示:不信谣,不传谣!对于行动不便或是身居异地的老人,无需到大厅窗口办理退休待遇资格认证,在家用“吉林掌上社保”APP或“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自助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咨询电话:0435-4303912)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法
(自助认证方法1)
一、安装
关注“梅河口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点击“交流互动”→选择APP(安卓)/APP(苹果)(注:安卓用户需在右上角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再下载应用)。
二、认证
打开“吉林掌上社保”APP→选择“待遇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认证”,按提示操作,显示“认证成功”即完成认证。
三、查询
打开“吉林掌上社保”APP→选择“待遇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认证记录”(可查看历年认证记录)。
(自助认证方法2)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待遇认证”
第三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认证”。
第四步:点击“认证记录”,可查询认证成功记录。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