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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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根治欠薪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夯实保障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培训机构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部门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使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总承包单位代发、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和清偿、维权公示等七项法定制度列入开工前条件审查工作的宣传环节,建立并及时共享工程项目未落实制度负面清单。(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政府投资(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平台公司等)、国企领域欠薪专项治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款的地区不再批准新建政府项目。财政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对符合财政管理规定的项目,按规定及时安排、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涉及本领域欠薪案件。国资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全面落实工资支付等基本制度,建立国企欠薪问责和绩效考核制度,对涉及欠薪的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涉及本领域欠薪案件。(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三)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保证金、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和清偿制度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行业内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根据分工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工程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参与部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问题线索联动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各类维权渠道反馈的欠薪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登记、分办、统计,在系统中审核各城区非工程领域的欠薪线索处置情况,对未按时接收、审核、反馈的欠薪问题线索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部门负责对口督办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及各类维权渠道中属于工程建设行业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的欠薪线索,在平台中审核本领域各城区反馈的欠薪处置情况。信访部门负责督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转交的严重欠薪线索,情况恶劣的,提请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化解。(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参与部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严打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开欠薪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小程序等多种维权投诉渠道,对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受理和处置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落实本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等方式,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投诉绿色通道;依法调处本行业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工信部门负责对接湖南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系统,重点清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督办因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案件办理情况应当按季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曝光有关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自然人。(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参与部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信用联合奖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出台用人单位信用体系奖惩办法,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衡阳"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向社会公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信用良好的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等方面依法进行政策优惠。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应急联动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情况,对未依法存储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联合制定出台欠薪应急周转金的指导意见,明确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条件、使用程序、拨付流程、追回办法和核销办法,各地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部分工资和基本生活。公安机关协同信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群体性事件依法及时妥善稳控,防止矛盾升级发酵,负责依法打击处理编造虚假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总工会负责对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按政策予以适当救助,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参与部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欠薪风险监控预警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协调网信办指导属地和涉事部门做好欠薪负面舆情管控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动态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定期宣传根治欠薪法律法规和欠薪案件典型案例,汇总有关部门通报的重大舆情处置情况,指导属地查办舆情反映的欠薪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正面引导舆论。总工会负责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建立完善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通报重大欠薪隐患。(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参与部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和建议,总结并部署相关工作,研究推进重大工作任务,推动形成用人单位负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负职能监管职责、地方人民政府负全面监管责任的共管共治局面。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牵头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适时调整出台市对县市区、园区工作考核的总体办法和年度实施细则,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县市区及园区工作年度考核等次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内容常态化纳入对县市区、园区重点工作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工作指挥棒作用;纳入平安衡阳建设,将相关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三)强化追责问责。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报各地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情况、欠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以及其他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目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市区、园区,约谈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