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38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深入学习。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文件传达学习,要准确领会文件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理清做好今后职称评审工作的思路。

 

二、破除“四唯”不良倾向。要健全品德首位评价机制,突出贡献、能力、业绩,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调整不合理学历和资历,减少奖项和人才称号等限制性条件,健全科学的职称评价机制,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

 

三、健全企业人才评价体系。要支持鼓励分层分类开展企业人才评价,探索符合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注重将为企业做出的贡献、创造的业绩、发挥的作用作为人才评价重要内容。突出企业用人主体地位,授予人才评价自主权,完善同行评价机制。已授权开展职称评审的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

 

四、增设数字技术工程领域专业。构建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职业,分别设立职称专业,并有序合理授权相关省直部门及有关地市组建评审委员会。

 

五、提升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加强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要求。持续加大历史数据归集力度,调整优化网上办理、查询核验等服务。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要进一步做好职称服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质量。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的衔接过渡,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职称制度改革平稳顺利。

 

各地各单位要创新工作举措,认真按照文件明确的九条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改革落地见效。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修订工作。2023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本地本单位设置的评审专业,并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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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