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伤e鉴通”全市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工伤e鉴通”全市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积极推广应用“工伤e鉴通”数字化改革项目成果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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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伤e鉴通”全市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推进《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人社数字化改革重点试点项目清单和各地创新项目清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13号)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工伤e鉴通”数字化改革项目成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工伤e鉴通”,重塑我市鉴定组织构架、再造鉴定业务流程,建设集成应用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对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全流程实行动态化、智能化、集中化管理,着力破解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的“繁”、“难”、“杂”、“乱”问题,最终实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快速、精准、方便、公平的目标。

 

二、推广使用范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三、实施具体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底前)

 

1.明确工作方案。出台《温州市“工伤e鉴通”全市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组建成立市全域推广“工伤e鉴通”工作小组,明确具体推广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2.加强动员部署。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所属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工伤e鉴通”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及时部署,确保推广工作有序推进。

 

3.开展业务培训。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统一发布平台操作指引、平台操作视频等,并提供技术保障、统筹培训资源。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确定1-2名鉴定业务经办人员。

 

4.系统初始配置。各县(市、区)人社、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要落实好“工伤e鉴通”所需的服务器,市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系统初始配置。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开始)

 

5.全面推广应用。4月1日起,全市范围的劳动能力鉴定办件通过“工伤e鉴通”系统内办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的鉴定收件业务由当地在“工伤e鉴通”系统内办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9月)

 

6.加强经验总结。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工伤e鉴通”应用情况总结提炼,通过自查上报、专项清理等方式摸排现状和存在问题。市全域推广“工伤e鉴通”工作小组对各地推广应用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四、运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全域推广“工伤e鉴通”工作小组,由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鉴定中心,市鉴定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制度保障。市人力社保局要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议事规则》、《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办法》、《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完善考评督导机制,将“工伤e鉴通”推广应用情况纳入2023年全市人社系统考核,加大对平台推广进度督查力度。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工伤e鉴通”推广应用工作。

 

(四)营造工作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工伤e鉴通”应用全市推广运用中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快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力打造在全国有辨识度的数字化改革标杆项目。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