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22〕33号)、《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嘉人社〔2022〕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年度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拟举办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针对“135N”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符合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2.针对家政、养老、育婴等生活服务业优化发展以及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仓储管理、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等生产服务业提质扩容需求,符合居家服务、养老护理、育婴托幼、邮政快递等行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3.针对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符合数字农业、农机装备、农村电商以及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内容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4.针对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开发研制有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或相关职业(工种)领先的新技术和新方法,适应国际国内前沿领域发展趋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5.针对“金蓝领”等一线岗位从事关键生产技术工作,能传技带徒、传授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6.经国务院、浙江省或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手工技艺等项目,具有传承历史,并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项目。

 

二、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应在充分掌握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开展项目设计,技术领域及技能层次定位清晰。

 

2.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应具有代表性,每个项目参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3.培训对象以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为主,同一培训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一个培训项目。

 

4.列入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班应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承办单位须在办班前将办班计划方案报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并在培训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班总结。

 

5.列入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办班经费由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费、教材费、场地租赁费等。

 

三、申报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围绕本地本领域实际需求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主讲人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东升东路1042号,1号楼413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相关电子文本。培训项目经审核论证后,将发文公布2023年办班计划。

 

联 系 人:薛江

联系电话:82228817

电子邮箱:jxrszjc@163.com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1. 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doc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