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关于确定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淄医保函〔2022〕15号


各区县医保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翻印<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根据以上规定,确定我市2022年度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6633元。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来源: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