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 2023年市级就业见习岗位开始征集啦!


为进一步帮助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现面向市级单位广泛征集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征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市级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岗位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39号)精神,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已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各单位在申报见习岗位时,应将开发的适合大学生、技校生和其它失业青年的岗位区别填报。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予见习人员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

 

四、见习办理对象

 

(一)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市内原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且档案在铜川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中职毕业生。

 

(三)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已登记的其他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五、见习时间

 

3-12个月

 

六、申报流程

 

为了促进就业见习网上办理,我市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采取网上申请方式办理。

 

方式一: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

 

http://1.85.55.147:8017/sxjyjx

 

方式二:登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tongchuan.gov.cn/

 

通过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或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见习管理页面,按照系统规定完成就业见习单位登记、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和发布等操作步骤。同时提交纸质资料铜川市就业见习单位与见习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交纸质资料地址:铜川市新区便民服务中心8楼,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011毕业生服务部,联系电话:0919-3185969。

 

七、岗位选择

 

单位征集结束后,我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将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和岗位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可在线下征集的单位中自选岗位或在网上见习单位发布的见习岗位中申请,也可由我中心推荐适合的岗位。

 

八、见习补贴

 

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25元。

 

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即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各见习单位见习期结束后凭银行发放明细凭证、铜川市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铜川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向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补贴。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凭铜川市就业见习留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留用后前三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凭证,向见习承办单位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留用补贴标准为每留用一人,按2000元的标准给留用单位补贴。

 

九、注意事项

 

(一)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办理过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和缴纳社保等人员不得申办见习。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提前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须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承办单位并在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注销该名见习人员。

 

(三)见习单位申请,须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照片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见习人员申请,离校两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原件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原件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失业青年须上传就业创业证原件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

 

(四)见习期内,见习单位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严格考勤,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五)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见习单位职责,将清理出市级见习单位名单,两年内不再列为见习单位;见习生如不能正常参与就业见习活动,将取消见习资格,退还见习补贴,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六)见习单位负责将见习内容向见习人员进行解释,见习协议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方签订,见习协议不可代签,必须由见习人员本人签订,见习单位负责监督,代签等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

 

(七)当月申请办理见习,提交见习人员申请的,见习开始时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即2023年2月申请办理见习,见习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统一于见习申请当月月底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不得要求未购买见习保险的见习人员上岗。

 

(八)见习补贴必须是单位公户转账发放(备注:某月见习补贴),不得以现金形式结算。见习补贴按月发放,不得按季度等合并发放。

 

见习网上操作步骤和文件内涉及所有表格均可在铜川市就业见习单位群(QQ群号:686590835)下载查看。

 

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

来源: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