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期间选择中断不补缴的参保人员,等待期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期间,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费、生育待遇享受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含)的参保人员,缴费后12个月(不含)内,待遇减半。

 

2020年1月1日之后参加生育保险的,统一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断补缴、等待期和相应的待遇政策。中断缴费人员缴费后24个月(不含)内,待遇减半。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