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 关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的公告


全市各参保单位、原城镇居民:

 

根据《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做好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月起我市启动了原城镇居民家庭账户余额返还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参保单位及个人未前来办理返还手续,导致剩余资金无法返还。

 

现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携带单位开户行信息和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前往所在地县(区)医保服务窗口领取返还通知单及明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疑问请咨询:卡若区0895-4822778;江达县0895-4517879;贡觉县0895-4533312;类乌齐县0895-4505882;丁青县0895-4593576;察雅县0895-4603211;八宿县0895-4562524;左贡县0895-4556671;芒康县0895-4545881;洛隆县0895-4572451;边坝县0895-4585300。

 

特此公告!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来源:昌都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