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天津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23〕9号


各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55号)规定,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对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核上报的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进行了审议。经审议通过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确定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13个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为我市2023年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天津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单位申请的4个工伤预防宣传项目为我市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项目(见附件)。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社保中心相关分中心应及时做好工伤预防项目服务协议的签署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应参照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区人社局应组织区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推动实施,共同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伤预防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三、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实施单位,应在培训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提出验收申请,提交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完成报告,并附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推荐1-2个精品视频课程,纳入全市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资源储备库,经市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后,用于我市工伤预防线上培训或媒体宣传。

 

附件:

1.天津市2023年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汇总表

2.天津市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项目汇总表

 

市人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

市总工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docx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