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伤预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牢固树立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2023年业务培训计划安排,经商部工伤保险司同意,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23年4月中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工伤预防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
(二)工伤预防重点工作;
(三)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政策解读;
(四)工伤预防项目流程体系与招投标文件书写;
(五)工伤预防专题报告撰写和绩效考核评估体系介绍;
(六)职业病预防政策介绍;
(七)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培训能力提升工程介绍;
(八)工伤事故预防措施;
(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与监管;
(十)地方工伤预防工作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预防工作相关人员;各类用人单位从事工伤管理和工伤预防工作相关人员;相关研究和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等。
三、授课师资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领导、地方人社部门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领导、相关领域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中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报到、返程各1天,培训4天)。具体时间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缴纳培训费3300元(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食宿统一安排),全部费用统一开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费电子发票,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负责通知本部门或本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请务必于4月6日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教育培训中心系统干部培训处,邮箱地址:gs@edu.mohrss.gov.cn。
(二)接收报到通知办法。请各位学员务必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我们将在4月7日前后将具体报到办法发送至学员电子邮箱,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学员查收。
(三)证书。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学员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四)培训要求。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纪律,我们将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业务培训班管理规定》。
七、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 娄正麒 曹 源
联系电话:(010)64870560 64863595
电子邮件: gs@edu.mohrss.gov.cn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联 系 人:李晓栓
联系电话:(010)8420825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