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人社函〔2023〕6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经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现印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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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更好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支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区内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支持其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具体方案如下:

 

一、支持范围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

 

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一)申请专项贷款的企业应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二)企业成立1年以上。

 

(三)用工人数不少于5人。

 

(四)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业务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按照中国银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规定的相关流程进行办理。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企业所在县(市、区)没有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可向相邻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

 

(二)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收到企业贷款申请并收齐相关资料后,按照有关规定独立授信审贷、自主贷款,并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请贷款企业名单。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吸纳带动就业等情况。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及时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推荐吸纳带动就业情况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

 

(四)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在企业申请贷款成功后,要将企业得到专业贷款扶持情况报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确保专项贷款政策落细落实。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专项贷款需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近2年的财务报表及当年最新的月报、企业完税证明(如有);

 

4.近1年及当年客户主要账户流水明细;

 

5.企业员工花名册(上两年度、本年度各一份)、3个月工资流水;

 

6.企业员工参保情况;

 

7.企业经营场地照片(企业场地内外彩色照片各2张);

 

8.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贷款政策

 

(一)中国银行要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专项贷款政策应尽量向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营业绩较好、有扩岗的企业倾斜,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应享尽享原则为客户申请“桂惠贷”贴息政策。若客户无法通过“桂惠贷”产品利率申请,可给予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的年化利率不超过4%,给予一年以上贷款的年化利率不超过5%。

 

(二)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沟通协商,适当加大专项贷款利率优惠力度,积极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需还本续贷等差异化金融贷款政策支持。

 

五、贷后管理

 

(一)中国银行要定期开展企业贷后检查和监测预警,对企业资金流向进行监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存续期限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更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

 

(三)对可能出现贷款异常的贷款,根据中国银行的申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对信贷资金的流向和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共享。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用工服务,详细了解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及时推送至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数据等内容,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要筹集稳岗扩岗专项宣传工作经费,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各类宣传渠道,积极配合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宣传为载体,重点面向产业园区开展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贷款政策、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靶向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更多企业知晓金融产品、贷款政策、申请贷款具体的办理流程。同时要做好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成效的总结提炼,形成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三)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国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共同举办创业活动等方式,持续深化政银合作关系,推动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不断增量扩面,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区稳就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将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情况总结(基本情况、主要措施、经验做法、困难及建议)及《2023年各市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莉

联系电话:0771—5516856

邮 箱:zzqjyfwzxcyk@rst.gxzf.gov.cn

 

附件1: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网点联系方式

 

1.南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1-2898792

2.崇左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1-7920613

3.柳州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2-3881947

4.来宾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2-4217560

5.桂林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3-2122943

6.梧州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4-2812501

7.贺州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4-5128019

8.玉林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5-2650994

9.贵港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5-4360659

10.百色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6-2980566

11.钦州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7-2860623

12.河池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8-2207520

13.北海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9-3997131

14.防城港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770-2802323


附件下载:

  1. 附件2:2023年各市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情况表.xlsx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