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与园区转移业务的通告(2023年4月)


各分中心、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推广数字人民币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应用,全面试行使用数字人民币方式办理与园区公积金中心转移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暂停各渠道办理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园区公积金中心业务。4月10日起恢复。

 

2.各分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内存量转移业务。

 

咨询电话:12329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4日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