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税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一)个人缴费标准。根据河南省统一部署,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参保大学生保险年度按学年享受待遇,即参保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二)具体缴费方式和时间。按照分类组织参保的原则,采取集中收缴(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申请缴费)、网上申报缴费、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税务局APP、微信缴费等方式。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原则上从2018年9月到2018年12月底。

 

(三)做好参保缴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供便民缴费渠道,认真核准参保人员信息,优化参保缴费信息传递流程,严格落实征缴标准,避免重复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进一步明确新生儿参保政策

 

(一)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母亲或父亲身份证明,以母亲或父亲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需提供当地行政区域内的户籍证明或父母一方参加当地社保的参保证明(父母是驻地双军人的由部队出具有关证明),按照有关经办流程到所辖县(市、区)城乡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新生儿出生当年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的要求,我市将逐步推进和建设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按照人均缴费额度的60%建立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家庭(个人)账户费用支出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22元/人,其余费用纳入家庭(个人)账户。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保持不变,仍按照《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医疗〔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一)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根据河南省统一要求,我市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以下医疗机构入院的参保居民,对其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进行如下调整:市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省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由900元调整为2000元(包括河科大一附院、洛阳正骨医院、解放军150中心医院),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到其他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仍按《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6〕1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全省统一年度支付限额标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与全省政策保持一致。

 

(三)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利用中医药服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中医药服务项目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

 

相关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部门联动,做好参保缴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重

 

点做好参保政策宣传、缴费人员信息传递、资金配套等工作,落实各项配套补助政策,做好2019年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缴尽缴。

 

(二)提前谋划,认真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一是要提前谋划,按照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政策调整的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平稳运行。

 

(三)多措并举,降低基金运行风险。各县(市、区)管理、经办部门一是要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协议约束、谈判协商机制,加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建成综合有效的医保支付方式;二是要严格落实基金运行分析制度,按照“月分析、季考核、半年调控、年终结算”的办法,建立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切实降低基金运行风险。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18年9月14日


来源: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