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度假区社保中心,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缴费基数申报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原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2〕54号)。


二、 缴费基数申报上下限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规定,在下发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之前,暂时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9号)公布的上下限执行,即我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仍暂按下限为3980元,上限为19899元执行。


用人单位要按3980元及19899元保底封顶,按照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和鲁劳社〔2002〕54号文件规定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缴费基数下限3980元至上限19899元之间申报缴费基数。


三、 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和时间


1、范围:所有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需申报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申报时间:2023年1月3日到2023年1月31日。


四、 缴费基数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缴费基数的申报,打开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liaocheng.gov.cn/),登入“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点右上角“登录”后,选法人登录,用单位编号登入后(没有开户的单位首先联系医保部门进行开户),通过“参保缴费申报”-“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功能办理(详见附件3: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流程)。如有特殊情况,参保单位可到所属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五、 基数申报流程


1. 拷取数据。参保单位登入“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


大厅”后,下载缴费基数报盘模板。


2. 签字公示。参保单位统计本单位缴费人员缴费工资信


息,需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公示,有关纸质材料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


3. 法人承诺。参保单位填写《聊城市参保单位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附件1),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上传。


4. 单位申报。参保单位填写《聊城市参保单位2023年


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上传,如有特殊情况,另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


5. 核定入库。参保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符合规


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经审核后,办理2023年度缴费基数入库、制定缴费计划、办理增员减员、申报缴费等业务。


六、 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度假区社保中心,要做好缴费基数的宣传工作,确保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各参保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含退休人员)、工资总额,进行基数申报;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明显低于行业工资指导线、涉及举报以及投诉案件、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按程序提交稽核处理。


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635-2189313

网上服务平台技术电话:0635-6050901 0635-6050902


附件:

1.聊城市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2.聊城市参保单位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4.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说明


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月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