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辖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依据银川市统计局《简明统计信息》中银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核定出2022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906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宁政规发〔2021〕1号)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月缴存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合计上限为6698元。

 

二、执行时间

 

执行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办理方式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可携带U盘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拷取《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或在网上营业大厅办理。

 

咨询热线:12329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6日


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