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市双随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年度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

 

三、抽查内容

 

1、对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资格考试工作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2、应试人员是否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抽查科室

 

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评聘申请人员、评审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牵头负责此次了抽查的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抽查系统录入、抽查单位人员的选取、抽查结果的公示和录入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根据《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五条等相关规定确定联合抽查内容,制定抽查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政策法规科协调执法领域所属科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单”,并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局相关科室要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执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单位、群众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检查抽查活动,积极举报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