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22年)
临人社发〔20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0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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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