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

徐医保发〔2023〕6号


各县(市)、铜山区医疗保障局、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

 

全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2023年1月9日起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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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