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年随州市主城区特殊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随州市特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随医保发〔2022〕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 拟开展2023年随州市主城区特殊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随州市特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随医保发〔2022〕24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即可申请特殊定点零售药店。拟申请特殊定点零售药店的,请提交申请书及2022年医保服务协议。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月31日至2月7日
三、受理范围
纳入主城区年度考核及2022年度申请市直定点的零售药店(主城区范围)。
四、受理地点
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五、注意事项
(一)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日常管理中发现申请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医保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人:职工医保管理科 何玲;
联系电话:0722—3239112。
2023年1月30日
来源: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