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龙岩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龙医保规〔2022〕11号


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岩委编办〔2022〕77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市医疗保障局权责事项共50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10项和共他权责事项13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龙岩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xls

来源: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