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云南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2023—2024年,通过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提升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2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数不少于5万人、退役军人新创业不少于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具体举措方面,包括九项计划:一是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二是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三是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四是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五是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六是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七是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八是实施“创业氛围营造”计划,九是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

 

其中,在创业政策扶持方面,《方案》提出,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借款人,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此外,在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方面,拓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项目,计划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方案》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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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