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工伤预防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82号)文件精神,经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确认2023年四平市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三个工伤预防培训宣传项目列入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范围,现公布已确定项目,并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工伤预防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工伤预防的管理和督导工作,加大对行管企业生产安全培训的次数和质量,全面提升企业和职工安全意识;积极推动行管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提升我市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率,全力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各成员单位领导务必要亲自抓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工作,确保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顺利完成任务。

 

二、2023年度确定实施工伤预防项目

 

(一)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3年四平市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2.牵头单位: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3.执行单位:四平市安全生产协会

 

4.项目内容:面向四平市区危化品企业“三类人员(即: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及普通岗位员工共计900人,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方面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切实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

 

5.实施时间:2023年

 

6.预算金额:15万元

 

7.资金来源:工伤保险基金

 

8.预计验收时间:2023年年末

 

(二)项目二

 

1.项目名称:工伤保险公益广告

 

2.牵头单位: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执行单位:四平市广播电视台

 

4.项目内容:计划制作2-3个工伤保险公益广告片,计划每周在四平广播电视台第一套第二套节目19:30到20:00之间播放40秒左右工伤保险公益广告,累计播放半年时间,播出不少于100次。

 

5.实施时间:2023年

 

6.预算金额:5万元

 

7.资金来源:工伤保险基金

 

8.预计验收时间:2023年年末

 

(三)项目三

 

1.项目名称:四平市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宣传项目

 

2.牵头单位: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执行单位:成都易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运用影音视频、典型案例等宣传职业病防治、工伤事故预防、交通事故防范等知识。

 

(1)部署会1场;

 

(2)媒体报道不低于6次(国家2次,省级2次,市级2次);

 

(3)宣传视频不低于4部(重点行业警示教育1部、重点企业工伤警示教育3部)

 

(4)总结1场;

 

(5)制作工伤预防标准化档案1套;

 

5.实施时间:2023年

 

6.预算金额:9.82万元

 

7.资金来源:工伤保险基金

 

8.预计验收时间:2023年年末

 

以上3个项目需填写《工伤预防项目备案表》(附件2)并报送至市工伤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签订协议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82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55号)文件要求,在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后,三家项目申报单位(安全生产协会、成都易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平广播电视台)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签订服务协议,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委托第三方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备案。

 

服务协议和服务合同应当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审核与控制、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解除或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监督检查方式

 

1.安全生产协会负责的项目由行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工伤预防成员单位采取抽查等方式。

 

2.成都易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的项目由市人社局和被宣传企业的行管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其他工伤预防成员单位采取抽查等方式。

 

3.四平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的项目由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和被采访企业的行管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工作,其他工伤预防成员单位采取抽查等方式。

 

五、项目验收情况

 

项目完成后,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82号)文件要求进行组织验收。

 

(一)工伤预防培训类项目验收材料

 

1.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相关的培训管理资料,如培训教材或讲义、课件、师资管理制度等;

 

3.每次现场培训的日程表、培训现场影视资料、考勤表、考试试卷(纸质或电子)、考试成绩等与考核结果相关的资料;

 

4.所产生的各类相关费用清单及与费用清单对应的财务票据等资料;

 

5.项目涉及第三方的,在验收时提供第三方协议及相关材料;

 

6.其他应留存的资料。

 

(二)工伤预防宣传项目验收材料

 

1.宣传项目实施方案;

 

2.各类宣传资料(纸质、音频、视频等)的样本、宣传物品的规格等指标文件;

 

3.宣传物品和资料发放(播放)方式、发放(播放)平台、发放(播放)记录、效果反馈等相关资料;

 

4.所产生的各类相关费用清单及与费用清单对应的财务票据等资料;

 

5.项目涉及第三方的,在验收时提供第三方协议及相关材料;

 

6.其他应留存的资料。

 

(三)申请验收

 

工伤预防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工伤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项目评估验收申请,并填写《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申请表》(附件3),提供以上评估验收材料;

 

1.安全生产协会负责的项目由提出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验收,出具评估验收报告。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依据市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表和验收结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据结论和服务协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发放项目资金。

 

2.成都易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四平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的项目由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工伤预防专家进行验收,由工伤预防专家共同出具验收意见。

 

3.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由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保障,不得从工伤预防费中列支。

 

4.验收完毕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将以上验收材料装订成册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留档备查。

 

六、申领项目资金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对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可根据服务协议、服务合同的约定,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拨付30%-70%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保证项目资金,确保工伤预防项目有序开展。

 

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可视情况拒绝支付或扣除部分费用,或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和时间;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无特殊理由的,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3年内拒绝该服务机构从事工伤预防项目。

 

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应急局、社保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负责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工伤预防项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依法规范使用工伤预防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23-2024年度工伤保险培训宣传项目目录.doc
  2. 2.工伤预防项目备案表.doc
  3. 3.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申请表.doc

来源: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