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人社〔2023〕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六)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七)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3人),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申请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和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人社部。获推荐人才项目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在全国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我局将按照《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与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1〕4号)规定给予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婷、欧妹妹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邮箱:xiamenlqh@163.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下载:

  1.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doc
  2.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3. 3.申报人承诺书.docx
  4. 4.申报材料清单.docx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