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23年大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大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5日。
二、缴费对象
续保缴费和符合新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三、个人缴费金额
缴费标准设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四、缴费方式
1.政府部门: 一部手机办事通
2.税务部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办税服务厅(原则上不征收)。
3.市农行:“中国农业银行”微信扫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超级柜台、智能POS。
4.市农商行:云POS机、手机APP、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网点窗口。
咨询电话:0872-2321922、0872-2126959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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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