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期限的通告(延至2月28日)
为扎实做好外出务工返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经研究同意,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是在2023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以免影响自身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安庆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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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