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关于公布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确定2021年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财政补助1283元/人/年。请各单位做好居民身份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来源: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