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 关于企业退休职工年度取暖费发放方式调整的通知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缴拨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自2020年10月1号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根据此项规定,现将全区企业退休职工年度取暖费发放方式调整通知如下:

 

自2020年起,在取暖季节(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由每年11月份随养老金一次性每人发放480元调整为,11月、3月每人每月随养老金各发放60元,12月、1月、2月每人每月随养老金各发放120元,共计发放480元。发放总额不变,请广大企业退休职工正确理解,互相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市社保局退休管理科,咨询服务电话:0391-6690682。

 

济源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