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关于延长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公告(至3月31日)


根据《关于延长鄂州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9号),延长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由2023年2月28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二、缴费标准:个人缴费350元/人/年,财政补助640元/人/年。

 

三、待遇享受期: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前缴费的,待遇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第91天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渠道:鄂汇办、楚税通APP;

 

(二)线下缴费渠道:农行、农商行、工行、建行等各银行网点,税务服务大厅。

 

请尚未成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通过以上方式缴费;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信息存在问题的居民,请就近到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参保服务咨询联系电话

 

 

在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12366咨询。



相关业务链接:

  1. 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小程序)
  2. 鄂汇办APP下载·湖北政务服务
  3. 楚税通_湖北税务APP下载·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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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