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管辖范围内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温馨提示


根据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现将泰安市管辖范围内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企业使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企业职工的上下线一致。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3269-17284元,2019年是3269-16346元。

 

二、征收方式

 

泰安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方式,按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模式,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

 

三、缴费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或者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或者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山东税务支付宝生活号、山东税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银行渠道包括:一是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柜面(11月2日开通),银联商务POS(11月3日开通)、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11月3日开通);二是农业银行:银行柜面(11月1日开通);三是建设银行:银行柜面,裕农通(无线POS),STM智慧柜员机(银行自助终端)(11月1日开通);四是工商银行: 柜面、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税务大厅工行安全POS机(11月1日开通);五是中信银行:电子税务局PC端、山东税务手机APP(11月1日开通);六是山东农信银行: 银行柜面(11月1日开通);七是齐鲁银行:柜面(11月1日开通)。

 

四、其他事项

 

1、由于系统进行升级,自11月10日起税务部门全面办理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

2、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的业务咨询、意见建议和问题投诉,请拨打12333、12366服务热线。

 

附件:

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宝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1. 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docx
  2. 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docx
  3. 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宝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docx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