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 关于2023年度档案托管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业务办理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落实好档案托管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待遇,方便群众办理,经中心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 3月1 日- 8月 31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秦都区玉泉东路8号)。

 

二、办理条件

 

档案托管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且已正式领取退休待遇人员(男,1963年1月之前出生,年满60周岁;女,1968年1月之前出生,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

 

三、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档案托管卡(或档案托管费票据)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现场叫号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抽号,叫到所抽的号时,本人持所抽号码到柜台办理业务。如遇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办事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全程需佩带医用口罩,方可办理业务。

 

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来源: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