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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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