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 关于做好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或子公司;台州湾新区范围劳务派遣分公司(以上统称劳务派遣单位)。

 

二、核验内容

 

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见附件);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工作要求

 

1.年检结果是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准确向许可机关提交年报材料,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对不按要求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加强监督,责令限期改正,并将劳务派遣的核验结果和监督监察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3.请各劳务派遣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向我局改革发展和行政审批处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所有年检材料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单位公章,《2022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整份报告书加盖骑缝章。

 

四、其他说明

 

1.年检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77-88513881;0576-88511926。

 

2.年检材料报送地址:台州市广达嘉苑3号楼2楼227室。

 

3.相关通知在“台州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管理群”一并发布,请还未入群的单位联系上述电话入群,进群请务必说明单位、职务、姓名,以方便审核。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doc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