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保局、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老干部老工人服务处、干休所:

 

为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2022年药品目录品种和执行标准

 

(一)2022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293种,中成药1311(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363个(含西药293个、中成药70个),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我区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其中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藏医保〔2021〕84号)同时废止。

 

(二)全区统一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各地(市)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调整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以药品通用名称为依据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自治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新版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调整更新信息系统,保证新版药品目录及时落地。

 

二、扎实推动谈判药品落地

 

(一)2022年药品目录公布的363个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在协议期内按乙类药品纳入我区医保报销范围。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谈判药品的医保和工伤支付标准,按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执行,其中医保支付标准包括了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

 

(二)2022年药品目录中医保支付标准有“*”标识的,各地(市)医保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在公开发文、新闻宣传等公开途径公布其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三)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医保〔2021〕95号)要求,国家公布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全部纳入我区“双通道”管理,并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的调入调出情况对我区“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进行调整。各地(市)医保部门要做好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与现行住院、门诊特殊病、门诊统筹的政策衔接,进一步提升“双通道”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要在2023年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支付标准。

 

(五)各地(市)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可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其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定点医药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有需必采、应配尽配。要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2022年药品目录内谈判药品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

 

三、做好政策衔接

 

(一)在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基础上,《西藏自治区调整增补的民族药品目录》继续执行。

 

(二)在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基础上,继续执行《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年)》和《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增补中药饮片目录(2022年)》。

 

各地(市)要高度重视2022年药品目录执行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衔接。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国家2022年药品目录顺利实施。各地在组织落实过程中,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分别向自治区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下载:

  1. 1.凡例.docx
  2. 2.西药部分.xlsx
  3. 3.中成药部分.xlsx
  4. 4.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xlsx
  5. 5.中药饮片部分.xls
  6. 6.西藏自治区调整增补的民族药品目录.xlsx
  7. 7.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年).xls
  8. 8.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增补中药饮片目录 (2022年).xlsx
  9. 藏医保〔2023〕14号 西藏自治区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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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28